涉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保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一審判刑4年半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涉詐領保險金,一審判刑4年6月。(圖/翻攝自林智勇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宜蘭市民代表主席林智勇,涉嫌以假車禍詐領公務車保險金,被檢方起訴。今(30)日宜蘭地院宣判,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由於目前僅為一審階段,今日判決不會影響其職務,需經判刑定讞,才會被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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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院判決指出,2021年6月17日下午4時許,林智勇駕駛私人奧迪車輛,行經宜蘭市大福路時,不甚自撞電線桿發生車禍,車輛嚴重毀損,評估修繕費用為140萬多元。但因為他的私家車僅投保「丙式車體險」,自撞事故不屬於理賠範圍,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涉以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保 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一審判刑4年半
當時林智勇自撞車禍受損情形。(圖/民視新聞翻攝)


沒想到林智勇為了獲得保險金支付修車費用,竟利用有投保「甲式車體險」的宜蘭市民代表會公務車,與2名友人合作,同日晚間以公務車撞私家車製造假車禍,報警謊稱是因超車不當撞上,藉此想申請理賠。

後來保險公司經請警方調閱附近民宅監視器,察覺有異而拒絕理賠而未能得逞。

宜蘭地院指出,林智勇身為地方民代,不知廉潔自持,圖謀詐領公務車保險金用以維修個人車輛,形同將政府資源視為個人資源濫用,敗壞官箴,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按《地方制度法》79條規定,市民代表若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由縣政府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因此,今日一審判決不會影響其職務。

無黨籍林智勇出身地方政治家族,伯父曾任宜蘭縣議會議長,父親也曾擔任宜蘭縣議員。他在32歲就選上宜蘭市民代表,還被推選為代表會主席,至今已5連霸。

針對判決結果,宜蘭市代回應如下:

對於宜蘭地方法院就本會主席涉及保險事件所為判決乙事,本會敬表尊重,該判決尚不影響本會正常會務運作。就本會主席循司法途徑爭取應有權益,本會亦予支持,盼司法早日釐清真相。

★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未經法院判確定,應推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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