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前台北監理所長涉收賄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對前台北監理所所長涉賄案申請自動調查。(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劉書旋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從2017年透過協助體檢代辦業務收取分紅,並收取業者停車場申請案的匯款,因此遭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今(23)日指出,簡任公務員卻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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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治2017年投資20萬元,與黃姓、李姓業者合資,在士林開設一間診所,再以監理所所長職務,委託診所代辦駕駛人體檢業務,從中獲利130萬元,涉嫌圖利。另外,他在2018年到2019年間負責管理停車場設置及變更業務,一名王姓租賃業者,打算在雙北地區承租土地經營停車場,為求審核過關希望所長協助,竟涉嫌行賄袁國治9萬元。

相關事件在2020年爆出,袁國治被檢方以涉嫌圖利、收賄為由收押,最後在檢警調查後被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蔡崇義、田秋堇發出聲明表示,袁國治從2017年起,協助業者承辦監理站駕照體檢代辦業務,未出資而固定收取分紅;另外曾還於2019年間加速核准租車業者設置停車場申請案,並收取賄款。蔡崇義、田秋堇指出,袁是簡任公務員,執行公務卻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行政違失為何?主管機關就相關防弊機制,有無進行檢討改進?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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