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遺囑二審訴訟結果 長榮:與公司營運無關
(圖/長榮官網)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留下遺囑,將遺產留給二房兒子張國煒,大房兒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並宣判駁回上訴。星宇航空表示,這是董事長張國煒的私事,不表示任何意見;長榮回應,與公司營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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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2603)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將遺產留給兒子張國煒,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一審敗訴後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駁回上訴,仍判張國政敗訴,可上訴。

針對張榮發遺產訴訟一事,長榮稍晚回應,有關遺囑訴訟,是屬繼承人各自認定有效與否的爭執,與公司營運無關。

張國煒創辦的星宇航空(2646)回應中央社詢問時指出,這是董事長(張國煒)的私事,公司不表示任何意見。

鏡週刊報導,張榮發於民國105年過世後,留下遺囑,提及「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願眾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遺產須分給其他繼承人的扣除特留分後,張國煒可分得約新台幣140億餘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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