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一台接著一台過彎,但領頭的騎士,一個失控,不慎摔倒,車子向前滑行,人滾向路旁停放的車輛。

藍色機車,車身多處刮痕,好端端停在路邊,卻莫名遭殃,而肇事騎士,自摔釀禍,卻沒留在現場就落跑,車主找不到人求償,氣得像向警方報案。
台中第五分局小隊長邱文杞說,「摔倒之後,陳男(騎士)因機車未與他車碰撞,認為非車禍案件,所以牽車之後就駛離。」
非當事民眾說,「正常來講的話,應該就是要留下來查看,再留個電話之類的。」、「今天如果你有肇事了,你就是留下來叫警察,然後再把它處理掉,沒有人受傷,還是會有車損財損的問題啊。」
事發就在台中北屯和福路,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找到肇事的19歲陳姓騎士,他認為自己是摔倒後,身體去擦撞到路旁機車,而非車子撞車子,不算車禍,但這樣的說法,被警方打臉。

台中第五分局小隊長邱文杞說,「雖機車未與他車碰撞,但是人摔出去,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亦同為交通事件案件,陳男已涉嫌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只是有駕駛行為,發生事故都算「車禍」,騎士判斷錯誤,觸犯肇事逃逸,除了得吃上1000~3000元罰單,依規定還得被吊扣駕照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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