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摔肉身擦撞算車禍! 騎士肇逃遭開單、吊扣駕照

民視新聞/王云宣、梁智翔 台中報導

日前有騎士行經台中北屯和福路,過彎時不慎自摔,人滾地後,刮傷路旁機車,但肇事騎士,誤以為身體擦撞車輛,不算車禍,逕自離開現場,事後被依「肇事逃逸」開罰,還得吊扣駕照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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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一台接著一台過彎,但領頭的騎士,一個失控,不慎摔倒,車子向前滑行,人滾向路旁停放的車輛。

自摔肉身擦撞算車禍! 騎士肇逃遭開單、吊扣駕照

藍色機車,車身多處刮痕,好端端停在路邊,卻莫名遭殃,而肇事騎士,自摔釀禍,卻沒留在現場就落跑,車主找不到人求償,氣得像向警方報案。

台中第五分局小隊長邱文杞說,「摔倒之後,陳男(騎士)因機車未與他車碰撞,認為非車禍案件,所以牽車之後就駛離。」

非當事民眾說,「正常來講的話,應該就是要留下來查看,再留個電話之類的。」、「今天如果你有肇事了,你就是留下來叫警察,然後再把它處理掉,沒有人受傷,還是會有車損財損的問題啊。」

事發就在台中北屯和福路,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找到肇事的19歲陳姓騎士,他認為自己是摔倒後,身體去擦撞到路旁機車,而非車子撞車子,不算車禍,但這樣的說法,被警方打臉。

自摔肉身擦撞算車禍! 騎士肇逃遭開單、吊扣駕照

台中第五分局小隊長邱文杞說,「雖機車未與他車碰撞,但是人摔出去,與路邊停放車輛發生碰撞,亦同為交通事件案件,陳男已涉嫌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只是有駕駛行為,發生事故都算「車禍」,騎士判斷錯誤,觸犯肇事逃逸,除了得吃上1000~3000元罰單,依規定還得被吊扣駕照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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