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反間諜法》,擴大解釋間諜定義,行政院長陳建仁提醒國人要當心。
行政院長 陳建仁說,「民眾要到中國大陸去,一定要很小心,中國這樣的恣意限制,台灣民眾的人身自由,我相信對於兩岸間的,健康的交流是有所傷害的。」
立委(民)林靜儀說,「曾經擔任軍職或擔任公職,或是在台灣有社團活動的這些民眾,他去那邊光是手機內的一些照片言論,都可能被羅織入罪對不對。」
國安局長蔡明彥說,「包括你手機的內容,可能在進出海關的過程當中,就已經被中國海關相關的安全人員檢查,所以這部分也要特別小心,有沒有影響到外商或是所謂外國記者,還有維權人士到中國大陸,可能產生的風險。」
中國反間諜法的前身是1993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主要規定國安機關職責,尤其是反間諜,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2年上台後,將反間諜做為鞏固政權的重要手段,2014年在國安法的基礎上,推出《反間諜法》。而今年修訂的內容,將間諜的定義擴大到「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網絡攻擊」,可要求郵政、電信及網路服務業者配合打擊間諜行為,新制將在7月1日生效。
亞太菁英協會秘書長 王智盛說,「中國都有權去以這個反間諜法,進行調查跟關押,等於是人人都可能是間諜,形成了一個寒蟬效應,讓大家都不敢跟所謂的,外國企業境外組織去做接觸,或者是不敢有任何碰觸到,中國政治的相關行為。」
中國為了加強對內控制一再出招,台灣人為求自保,只能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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