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29歲超商店員「被暴打開槍」墜樓亡 2嫌收押理由曝光
29歲超商店員「被暴打開槍」墜樓亡,2男羈押禁見理由曝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台南永康一處大樓傳出一名男超商店員從13樓墜樓,由於這名29歲丁姓男子在案發前,才跟另外一名男子一起進入大樓,隨後就傳出墜樓意外,且身上還有可疑傷口,經訊後,今凌晨4時檢方向院聲押禁見2嫌,台南地院今(5)日下午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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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小組在現場採證勘驗,對案情多所保留,據了解,死者丁姓男子家住雲林台西,為超商店員,因為債務糾紛,1年前就離家,家人也沒有他的消息,直到死者母親接到電話,才知道兒子居然墜樓。

在意外發生前,丁姓男子才跟另一名男子一起進大樓,隨後就離開,警方正在調查他跟死者之間的關係,進一步釐清案情。警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相關涉案人士共6人,包含陳女、曾姓主嫌在內共4男2女到案。訊後檢方認為曾男和劉男涉嫌私行拘禁因而致人於死罪,有滅證、串證之虞,5日凌晨4時許向法院聲押禁見,陳女則以3萬元交保。

台南地院今日表示,劉姓被告雖不否認有聲請書所載私行拘禁致死、傷害、強制等犯嫌,但否認有何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犯行。曾姓被告雖不否認有聲請書所載私行拘禁、傷害、強制等犯嫌,但否認有私行拘禁致死之犯嫌。檢方查聲請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不僅有被告供述及證人證詞,且有超商監視錄影畫面等證物可資佐證,足認被告二人涉犯聲請書所載犯嫌均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參酌被害人所受槍傷及墜樓之經過不明,且尚有共犯尚未到案,又案發後被告等人有共同刪除手機資料之滅證行為等情。本院認為被告二人所涉恐係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為被告二人均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察官之聲請為有理由,被告二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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