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指出,李斯特菌主要以食品為傳染媒介,且環境適應性強,在4至10°C的冷藏環境中仍可持續生長繁殖,要加熱至72°C以上才可殺死,因此規定在生食中不得檢出,至於檢驗陽性原因可能為水質汙染、從業人員交叉污染。
新竹縣衛生局食品藥物科長沈淑芳今日表示,接到嘉義縣衛生局通知後,即刻通知該公司,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要求限期改正,限期之後如果未改正,將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沈淑芳表示,當批產品效期為4/11,原則上目前不會在架上有供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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