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陳姓男子在3月27日上午近10時,騎機車在建國一路上,不過仔細一看,男子在騎車時不僅雙眼沒有直視前方,雙手還解放機車龍頭,直接大膽滑起手機,機車也開始偏離軌道,後方民眾看見後擔心受怕,事後便將男子的危險行為,向警方舉報,苓雅分局表示經檢視檢舉影片內容,陳姓駕駛確實放開雙手在路上騎車,還低頭目視螢幕,並未注意前方車況,事後陳男也收到一張1萬2千元的罰單。
陳姓男子的危險行為,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圖/翻攝畫面)苓雅分局指出,陳姓男子的危險行為,已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1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之規定,故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苓雅分局也提醒民眾,切勿以放開雙手等危險方式駕車,以免危及路人或違規受罰,警方將持續針對各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苓雅分局提醒民眾,切勿以放開雙手等危險方式駕車,以免危及路人或違規受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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