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分局督察組組長沈旻賢說,「本分局偵查隊李姓員警,遭以妨害電腦起訴一案,在110年9月事發之初,本分局即主動以,不包庇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即時查辦,全案本分局遵重司法相關程序,並加強教育員警落實稽核,俟司法判決確定後,查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檢警調查,李姓警員在輪值夜班時,擅自輸入陳姓小隊長帳號、密碼,登入公務系統,市警局資安稽核發現異常,李姓警員因此被記過2次,而帳號被盜用的陳姓小隊長,提供帳密給別人使用,也被遭記申誡2次,氣的對李姓警員提告。檢方依涉犯《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違法蒐集個人資料,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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