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稱智財法院禁買街口 泰山:未裁定假處分勿訛傳
龍邦15日發布聲明表示,智財法院已做出裁示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的董事會決議。(圖取自泰山企業網頁taisun.com.tw)

市場派龍邦發布聲明表示,智財法院日前已做出裁示,禁止泰山執行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的董事會決議,相關命令已送達泰山公司與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泰山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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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1218)回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目前僅有作出緊急處置於7日內有效裁定,智財法院目前尚未作成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訛傳訛,恣意向外界傳達智財法院已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不實訊息,一切盼由智財法院作最終認定。

保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智財法院聲請民事裁定,禁止泰山執行112年5月5日董事會通過的股權投資案、包裝水廠案,並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龍邦今天發聲明表示,泰山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龍邦(2514)指出,泰山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股份,包括以22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認購新股、以14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母公司Dorian Innovation Limited(Dorian 公司)購買老股;然而在「違法無效」的董事會決議後,泰山立即將36億元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與Dorian公司,「所作所為猶如處分全家公司股份之翻版」。

龍邦表示,認購新股部分需取得經濟部商業司許可,購買老股部分因Dorian公司為英屬維京群島公司(BVI 公司),更需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

龍邦指出,無論泰山與街口、Dorian公司是否已向經濟部商業司、投審會提出相關申請,相關申請均違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意旨。

龍邦表示,鑒於泰山目前已將36億元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龍邦特別提醒與街口及Dorian往來的金融行庫,務請嚴加審核與該等公司的資金往來,善盡銀行防範不法交易等職責,以避免無謂之法律責任。

泰山發出聲明,指保勝投資公司在泰山持股僅占少數,卻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緊急處置,禁止泰山執行前述議案,顯係以少數股東意志影響其他多數股東權益,且使前述重要議案因而停滯、延宕,實非全體股東所樂見。

泰山表示,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避免重要經營議案因而停擺、延宕,勢必會在定暫時狀態處分審理程序,向法院強調泰山公司112年5月5日董事會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並無任何違法不當情事,並向法院強調保勝投資公司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顯然是戕害全體股東權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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