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助王令麟獄中特別接見「2天1次」 北監前副典獄長撤職停止任用4年
圖為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涉及讓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入獄後,76天內核准辦理38次特別接見,以不實理由核准,令王令麟得與東森幹部洽談維持集團營運事宜,一審判處蘇清俊應執行16年徒刑。懲戒法院今(23)日宣判,蘇清俊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蘇清俊調任綠島後,協助聯繫並受餽贈的前北監科員祖興華則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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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判決指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2013年11月1日入台北監獄服刑,至隔年1月5日止,王令麟除辦理8次一般接見及5次增加接見外,76天內及經核准辦理38次特別接見,平均每2天就1次,即浮濫以「管教上之必要」的不實理由核准特別接見,以利王令麟與東森集團公司幹部洽談公司業務狀況及營運事宜。

判決指出,蘇清俊與時任北監典獄長方子傑(遭監察院彈劾)明知王令麟尚有另涉案件在偵審中,不符合遴選為獄中服務員資格,仍以「具有影片剪輯、劇本編導及電影拍攝之專業技能」不實理由,將王令麟遴選為北監服務員,於圖書館室內批閱特別接見時取得的公司業務文書。

蘇清俊調任台東綠島監獄典獄長後,為使仍可有人作為王令麟及其特助胡曉菁間的聯繫管道,致贈8罐茶葉、海鮮等物給前北監科員祖興華,囑咐對王令麟多加照顧,並持續依胡曉菁請託,透過祖興華協助王令麟有關接見辦理及假釋等事宜,祖男還違規攜入電動刮剃頭刀給王令麟理髮使用。

另外,蘇清俊也接受胡曉菁的打點,農曆過年、端午及中秋,都收到茶葉、水果或干貝醬等禮盒及設宴款待等,還於2014年9月間與老婆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由胡曉菁以公關帳目名義核銷。

懲戒法院指出,蘇清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收受餽贈,且假借權力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及矯正機關信譽,有予以懲戒必要,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祖興華則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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