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被質疑「大案小辦」 前員工洗劫撞球館以「竊盜」辦理

民視新聞/陳怡汝、吳培嘉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板橋1間撞球館,2度遭到前員工上門洗劫,店長控訴16日當天,對方甚至嗆說「我身上有刀」,藉此拿走櫃台抽屜1萬2千元,店長報案後警方卻以「竊盜」辦理,讓他直呼不合理,打110詢問,反而遭派出所質疑「亂報案」,對此板橋分局強調「已受理完成恐嚇報案,沒有大案小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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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男,大搖大擺,走進撞球館,和店員閒話家常,聊著聊著,店員卻先離開,黑衣男熟門熟路,打開櫃台抽屜。

警方被質疑「大案小辦」 前員工洗劫撞球館以「竊盜」辦理
大肆搜刮千元鈔票,才沒幾秒時間,1萬2千元得手,就看男子不慌不忙,轉身離開。

投訴人 張小姐說,「跟員工講說 我身上有刀喔,不要輕舉妄動,先給我一包菸,他就跟員工講說,我知道你家住哪,我不想對你有什麼傷害,我不想傷害你啦,我不會害你 你趕快走,我前員工就把錢全部拿走就跑了。」

事發在新北市板橋一間撞球館,原來嫌犯是前員工,兩度上門洗劫財物,5月16日,甚至還說「身上有刀」,店長聽聞後,嚇得報案,警方卻是以「竊盜」受理,讓他質疑,不合理。

警方被質疑「大案小辦」 前員工洗劫撞球館以「竊盜」辦理
​​​​投訴人 張小姐說,「警察就說嫌犯沒有搶啊,他是和平的情況下去拿錢啊,警察的朋友就跟我講說,我疑似被吃案,我就打去110問,電話掛掉派出所就打來,第一句話就是,張小姐 是怎樣,你剛剛筆錄是 做筆錄的時候是,哪裡有誤解嗎,你為什麼要打110,我想說 110不能打?」

投訴人控訴,警方大案小辦,打110詢問,反而遭派出所質疑,亂報案。

律師 洪維駿表示,「如果是以言語 用生命身體來威脅,那會是恐嚇,其實比較難想像,最後警方是以 竊盜來受理這個案件。」

新北市板橋分局副分局長 洪哲男說,「本分局已於當日受理恐嚇完成,並無張姓店長所稱報案搶奪,員警受理竊盜 大案小報之情勢,有關員警口氣欠佳部分,經調閱通聯記錄,並無所稱口氣欠佳。」

板橋分局強調,已經受理恐嚇案件,但事發已經1個多星期,店家也提供監視器,警方抓不到人,嫌犯依舊逍遙法外,也讓店家每天過得提心吊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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