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大巨蛋座椅間距遭疑不足 蔣萬安:非戲院、電影院等特殊建物
蔣萬安今(26)日表示,大巨蛋用途就是體育館,並非戲院、電影院等特殊建物,「所以沒有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4以及127條的問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

台北市議員鍾佩玲指出,台北大巨蛋場館內座位前後寬度疑似不足,建議北市府應評估納入建築技術規則124條,前後寬度應達45公分以上。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回應,安全絕對是最優先考量,但大巨蛋用途就是體育館,並非戲院、電影院等特殊建物,「所以沒有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4以及127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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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巨蛋預計在7月取得使用執照,年底前試營運,但鍾佩玲昨日質詢時指出,先前到大巨蛋考察的時候發現,場館內的座位前後寬度疑似不足。她提到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先前也遇到這個問題,因大巨蛋未來也可以辦演唱會,所以應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4條的規定,前後座椅寬度要達45公分以上。

蔣萬安今日上午受訪時表示,關於大巨蛋,他的態度一向非常堅持,「安全絕對是最優先的考量」,也絕對會在大巨蛋正式啟用前完成相關審查,並嚴格要求遠雄一定要符合安全標準,務必給民眾一個安全的場館。

蔣萬安指出,建管處已經對外說明,大巨蛋的申請用途就是體育館,不是戲院、電影院或歌廳等特殊的建築物,「所以沒有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4以及127條的問題」,這也是經過內政部的核准。他強調,未來大巨蛋若要舉行表演活動,也一定是依照台北市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提出申請個案審查。

台北市都發局長王玉芬昨日回應,大巨蛋主要用途是體育場館,建議納入建築技術規則124條的部分會透過府級會議討論。遠雄集團則說,大巨蛋全區座椅都是可自動回彈式座椅,座椅淨寬超過45公分以上,符合法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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