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旅遊「扣特休、請假」還算福利?勞動局說法曝光 做1事恐觸法
如果員工旅遊需要扣特休、請假,你還會去嗎?(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許多公司為慰藉員工的辛勞,會定期舉辦員工旅遊、提供津貼補助,因此大部分公司都不會再額外給假,但這樣還算是員工福利嗎?就有網友抱怨,他首次來到有員工旅遊的公司,但卻被告知要用特許或請假方式參加,讓他好奇是否業界常態?對此,勞動局說法解答了大家的疑問,點出雇主1關鍵下恐怕會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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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發文指出,她才剛出社會不久,沒有累積太多工作經驗,第一次進到有員工旅遊福利的公司,沒想到卻有同事透露,必須使用特休或請假方式才能參加員工旅遊,但因不清楚是否合理,唯有PO上網詢問:「員工旅遊需要扣特休或假?想問問大家待的公司也是這樣嗎?」。

員工旅遊「扣特休、請假」還算福利?勞動局說法曝光 做1事恐觸法
原PO從同事口中得知,,必須使用特休或請假方式才能參加員工旅遊。(示意圖/Pexels)

貼文一出,許多人都點頭表示,「請假是應該的,如果公司員旅不扣假是額外福利」、「不是辦在假日的話,扣假正常」、「我公司不用~但沒去員旅要到公司上班」、「我們也是要扣特休,公司補助員旅每人一萬,沒去就是自動放棄這1萬」。但也有人直言不會參加,「這時去上班根本沒人,在外面晃等下班再回去打卡就好了」、「情願去上班,自己的休假自己決定要做什麼」、「要扣假誰要跟同事出遊啊」、「特休是法定的,除非有高於法定天數,你辦員旅還要扣假也太爛,算什麼福利」、「如果把員工旅遊綁特休是不是有點被綁架」。

員工旅遊「扣特休、請假」還算福利?勞動局說法曝光 做1事恐觸法
有人直言不會參加,寧可待在公司上班,氛圍也比較輕鬆。(示意圖/Pexels)

事實上,若員工旅遊日期訂在上班日,雇主不能擅自替員工排特休假,否則違反《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另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也曾公告如果員工旅遊屬於「強制參加」雇主需支付當日工資,若是不同於一般勞務給付情況,工資部分勞雇雙方可另予議定,「員工旅遊,若屬自願參加,而未參加之勞工無提供勞務時,雇主得不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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