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說:「我已經非常地幸運,因為這是發生在公開場合,而且我擁有人證跟物證,但是這3年來要贏得這樣的一場,申訴的正義跟司法的正義,這麼的辛苦。」
范雲還表示:「我要謝謝這些羞辱我的人,這些冷嘲熱諷我要謝謝他們,因為它讓我經歷到性騷擾,性別暴力的受害者是多麼的艱辛,這個過程是多麼的煎熬。」
3年來種種制度的不友善,讓范雲這條訴訟之路,走的格外辛苦,回顧2020年,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在立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疑似用肚子頂撞她的背部,涉嫌性騷擾,事件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事後范雲除了進行行政申訴,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一審民事判決陳雪生必須賠償范雲8萬元,二審台北地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台北地院民事副發言人賴錦華說:「上訴人他的客觀行為,以及他所表達出來的言論,都符合性騷擾防治法上面有關性騷擾的定義,所以本件北院判決應予賠償。」
早在判決出爐前,陳雪生就發出聲明,強調身高差距,客觀上顯然不可能有本人肚子碰撞范雲臀部情形,而為了捍衛個人聲譽,情急之下,用詞稍嫌粗魯,但無任何性騷擾之意圖,但也希望范雲委員切莫亂潑髒水,這也讓范雲很不以為然。
范雲說:「法院認證的性騷擾犯,直到今天還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我想這就是我們面對的處境。」范雲承諾,未來將致力針對性騷擾案修法,對於對方判賠的8萬元,也會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團體,幫助性騷擾案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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