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電腦伴唱帶授權新制 社區卡拉OK須年繳3290

民視新聞/孟嘉美、李澤民 台北報導

愛唱卡拉OK族要注意!最近不少社區管委會都收到,單一協會公文,要求社區公設的卡拉OK室,電腦伴唱帶必須付費。否則違法侵權,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濟部智財局出面表示,社區卡拉OK室,跟里民聚會都算公開演出,依照規定,必須支付最低3290的授權費用。

更多新聞: 東北人妻讚逮丸郎「溫良恭儉讓」 自嘲嫁來台灣:學會了對不起、謝謝

拿著麥克風高歌一曲,里民在里長辦公室唱的歡樂,只是這歌,怎麼有點老。

攤開歌本,公播版歌曲,多半年代久遠,滿足不了里民需求。

三合一電腦伴唱帶授權新制 社區卡拉OK須年繳3290
北市新仁里長吳建德說,「87歲的阿伯他堅持,他就是要唱林俊傑啊,突然來了一個85歲阿嬤,他硬是要唱Jolin的啊,還是有啊我們這邊很多能人異事啊,這就讓我們很為難啊。」

里長想盡力滿足里民需求,但版權費用一直出,就好像無底洞。不只里長,近日不少社區管委會,都接到單一協會公文,要求必須要支付受權費,否則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市新仁里長吳建德說,「(每周卡拉OK聯誼)這樣經營很多年了,也相安無事啊,但是近年來可能因為智慧財產權問題,慢慢就有一家、兩家、三家來收費,也許以後會無數家,不要說我們好像兄弟要保護費一樣,一家來、兩家來、三家、五家來。」

三合一電腦伴唱帶授權新制 社區卡拉OK須年繳3290
為了解決著作權問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年(2023年)1月,推出三合一電腦伴唱帶授權新制。結合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亞太音樂集管協會及台灣音樂著作權集管協會,分三種收費。如果是營利用每台機器,每年得繳9400,里長辦公室屬於文化教育型,要付6580。社區大樓卡拉OK室,因為非營利,所以只需要繳3290。

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專委吳逸玲表示,「這三家都是經過我們智慧局核准設立的,他們的成員都是著作權人,方便進行授權,不用單獨去,一個一個找個別權利人請他授權,三家協會都拿到授權的話,可能70%、80%的話都沒有問題。」

簡化民眾繳納受權費窗口,新制上路近半年,還需要多多推廣,才能唱得開心又能兼顧智慧財產權。

更多新聞: 黑糖對健康有益?化工博士破解「糖類迷思」 網驚:真相居然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