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黃云歆所控訴的騷擾經歷,許傑輝昨(14)日表示,如果真的造成有人的不舒服與困擾,他誠懇道歉,也請他們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或許會還他們公道。律師黃帝穎在社群指出,性騷擾防治法的追訴期為「刑事告訴(半年)、申訴(一年)或是民事侵權(二年)」,認為許傑輝要10年前的被害人提告,並稱「當年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應是算準追訴期已過,即便概略地坦承犯行,也不擔心真的被追究法律責任。
黃帝穎分析,許傑輝辯稱沒有「雜念」的說詞,和其他公眾人物如朱學恆的「斷片」、朱凱翔的「忘記」一樣,這種辯詞只有行為人自己知道,可以主觀說法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他接著表示「#Me too」之所以會成為跨國的社會運動,正是因為被害人在現實生活不敢輕易伸張,或是事發當下經常無法即時蒐證,所以導致原先的法律救濟存在各種困境,才會累積成為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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