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葉恕宏說:「家屬聽到判決結果除了傷心還是傷心,因為不管司法怎麼判,都無法挽回他們的心肝寶貝。」
代替家屬講出心聲,2019年4月,內湖一間托嬰中心的廖姓保母,用身體重壓11個月的男嬰叡叡,長達19分鐘,導致悶死,全案經過4年審判,結果終於出爐,廖姓保母被依過失致死判刑3年6個月,而檢方另案偵辦另一位共同值班的蘇姓保母也有刑責,判刑1年6個月,全案定讞。

律師葉恕宏說,「這樣的悲劇其實可以避免,只要幼保人員多點愛心,托嬰中心多點良心行政機關多點用心,司法多點同理心,就不會一而再再而三聽到類似托嬰中心,虐童或餵要事件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
除了廖姓保母,檢方另案起訴蘇姓保母,因為當時他們兩人共同照護班級,蘇姓女子辯稱「叡叡」不是他照護,不用負責,但法院認為身為專業保母,應隨時注意班級動態,並補足對方,認為蘇姓保母也有過失,全案定讞,但家屬認為托嬰中心也應該負起連帶責任。

律師葉恕宏說,「家長還是認為法院,沒有對於托嬰中心負責人予以判刑,一直覺得忿忿不平,過往類似的案件法院都會認為負責人,他們沒有因果關係都會判無罪,托嬰中心負責人不單單只是老闆,負責數錢的人而已,他應該要負起監督管理責任。」
不論是2名保母、還是托嬰中心,家屬都認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但也無可奈何,只能希望這類悲劇,能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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