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攻防21日投票! 公督盟發聲明籲完備這2事
總統府5月30日公布4位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柏安報導

現任大法官有4位的任期將於今年9月底屆滿,總統府5月30日下午公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含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和律師尤伯祥。立法院明(21)日將投票表決被提名的4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公督盟今日呼籲,盡速修正立院人事同意權的相關法規,讓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時程和相關機制能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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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日指出,過往曾多次召開記者會,希望各黨團針對人事同意權修改相關規範,讓獨立機關相關的人事同意審議日程能獲得朝野充分的討論,而本次立法院針對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從5月底總統提出人選到6月21日院會投票,立院僅有20天的審查日程,就試圖草率完成這次的大法官人事審查。

公督盟表示,先不論本次大法官人選是否符合民間期待,該職位比照公務人員簡任十四職等,月領超過18萬,結果審查人選相關的公聽會、審查會、投票等程序完全沒有間隔,審議的過程如此粗糙,這不只讓民間無法充分檢視,更讓立法院淪為橡皮圖章,公督盟希望立院能充分發揮人事同意權,進行實質審查,而不是流於政黨之間的惡鬥,讓政治攻防模糊審查焦點。

公督盟進一步指出,過往民進黨在野期間曾多次批評國民黨粗暴護航大法官人事權通過,而現今掌握立院多數卻沒有積極回應公民社會相關的改革承諾,從近年來立法院的提案可以發現,在第9屆第1會期(2016年)民進黨團早已提出人事同意權行使之相關修正草案,例如賦予立法院充分審議期間,規定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並課予舉行公聽會之義務,廣納各界意見,其中條文不乏許多進步的改革思維,提案說明欄更是直言「現行運作流程規範簡陋,易使審查過程草率等問題,但是該法案提案直到換屆都未三讀通過,而第10屆至今,僅有時代力量黨團和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針對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時間提出修改版本,不知執政黨當初的改革承諾,今天還算不算數?

話鋒一轉,公督盟提到,在野黨若針對本次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僅是為反對而反對,只會讓類似爭議不斷地重演,公督盟強調立法院職權行使上產生的許多亂象,都源自於制度缺陷,只有儘速修法,才不致讓自己成為橡皮圖章。

公督盟表示,根據司法院去年預算書和法官給俸表規定,大法官月領超過18萬,國家每年編列超過2000萬的經費支應,期望大法官能作為「憲法的守護者」,積極捍衛民主人權的價值,讓國家的憲政體系能正常運作,但是目前立法院相關人事審議的時程和機制都無法讓被提名人能充分受到朝野政黨或公民社會檢視,本次大法官審議日程從公佈到投票天數只有22日,遠低於2016年的54天的審議期,公督盟認為朝野各政黨都應更仔細審議獨立機關的人事同意案,為人民的權利積極把關。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針對總統或行政院長提名的獨立機關有人事同意權,但從近年來公督盟對立法院相關人事案的同意任命案件來觀察,當獨立機關能否獨立行使職權一事受到質疑時,就會使該起提案淪為政治攻防的議題,傷害台灣民主的發展,公督盟呼籲朝野皆應該把握剩餘的第8會期,儘速通過相關法案的修正,務必完善相關法規,不讓類似爭議不斷地在在立法院發生。

另外關於本次大法官的被提名人聯合拒絕回覆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的問卷,公督盟認為被提名人並不是去拜會各黨團,而是要積極爭取公民社會的認同,回答公民團體的問卷亦是跟對話的過程,讓被提名人對不同議題的態度能供民眾檢視,因此對於拒絕回覆一事,公督盟深表遺憾。公督盟呼籲,盡速修正立院人事同意權的相關法規,讓人事同意權的審查時程和相關機制能更加完備;另外,大法官的被提名人應積極回應公民社會的檢視,回應民間團體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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