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暫緩「斑馬線有人全停讓」政策 王國材點出施行難處
交通部長王國材。(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警政署昨(21)日晚間指出,本月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政策一出後,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晚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及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認為這樣的措施不盡合理,尤其是在比較長的馬路上,而且對於車流影響太大,因此緊急喊卡。對此,王國材今(22)日受訪時表示,交通部司長26日將召開會議,討論近端有行人時的執法標準,盼能盡快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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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王國材上午將前往高公局北區交控中心,視察端午節連續假期國道交通疏運狀況,並接受媒體聯訪。

記者提問,停等行人的政策,為何昨晚急轉彎?現在新制的近端3公尺或或進入斑馬線中心線就要停讓的討論,可以幫我們講一下標準在哪?

王國材回應,昨天聽到訊息,只要有人在人行道,車子都要停。不過,因為人行道分為近端及遠端,大概就是按照中央分隔島或分隔線,所以他初步認為,尤其是在比較長的馬路,若在遠端有人踏到人行道,在近端就要停,這是不合理的。

王國材透露,他昨晚與林右昌、黃明昭討論,大概初步方向是,不要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要停等,因為可能是人在近端,也就是在在中央分隔線一半的地方,在此範圍內來討論執法空間。

王國材說,出現這樣的執法討論,是因為從6月30日以後,駕駛不讓行人的處罰條例,有比較嚴格的處法標準。第一,最高罰6000元;第二,記3點;第三,只要不停讓行人,就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所以是非常嚴格。

王國材提到,6月30日後這樣的新規,警政署想要界定出執法標準的明確性,的確也提出有人在人行道就完全停等的想法,但這樣是不盡合理,而且對於車流影響太大,「所以我們在下禮拜一(26日),司長會做一個會議,來討論所謂近端有行人時的一些執法標準,還會邀請警政署一起來討論」。

記者追問,較長斑馬線的判定標準為何?王國材說明,所謂近端就是在人行道的中央、分隔線的兩邊,比較接近自己的地方叫近端,等於人行道一半。執法標準會在26日由司長開會討論。

王國材說,過去在警政署是用3公尺,就是車與行人距離3公尺內就執法,但他們發覺很多車輛開得非常快,甚至4、5公尺。開這麼快對移動中的行人很危險,這個標準會嚴格一點,近端有行人通過時必須停等,相關細節留待26日討論。

記者問到,週一就會定案?王國材回應,「我們是希望趕快定案,因為6月30日處罰條例嚴格規定就要執行,希望在下禮拜做一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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