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民6月30日晚間9時30分左右抵達大安分局,經過約1小時的筆錄後拿到報案三聯單,對涉及的女性網友提出告訴。警方表示,他們將由電信警察單位追蹤該名女網友,並展開調查以釐清她所發文內容的真實性。
該名女網友早在3月份就曾發文爆料,但由於無法承受酸民言論的壓力,她當時刪除了該篇發文,直到昨天(6月29日)才重新發布。在她的爆料文中,她提到19歲時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一位47歲的男星,後來被對方邀約一起去吃甜點,上了對方的車後卻被載往山區。當時男方解釋說他們只是要去兜風,而她相信了對方的話。在途中男方強迫她摸腿和胸部,還親吻她的全身,讓她感到非常害怕,當時她因為驚嚇而無法動彈,最終讓對方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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