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黑色轎車明顯超速,立刻被員警攔下。
明顯超速的情況下,員警照規定檢查,駕駛也非常配合,對著酒精檢知器吹氣,結果這一吹,感應器竟然發出聲響,駕駛疑似酒駕。
男子神色看起來有點慌張,坦承自己前一晚確實有喝酒,但休息了一晚才開車上路,希望員警能夠網開一面,但違法就是違法,而且不僅如此,盤查身分發現駕駛,還是任職金山分局偵查隊隊員,自己人抓到自己人。
事情發生在6月25日,根據了解,該名警察趁著輪休期間返鄉,前一晚在台東的朋友家喝酒過夜,隔天早上8點,他獨自開車北上,結果行經台9線時,限速60公里,他竟開超速開到89公里,遭到花蓮玉里值勤員警攔下盤查。事情傳回任職分局,立刻遭到懲處。
金山警分局督察組長 廖志仁說,「因該員體內酒精尚未代謝完畢,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移送,判決確定後 從嚴追究。」
不僅被記一大過、拔掉刑事牌,改調制服員警以外,恐怕還得涉及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超速又酒駕,分局按照規定,針對偵查隊上下,加強督導。
民眾說,「沒有因為說特殊的背景而有所偏頗。」、「他要以身作則,畢竟我們酒駕都會被罰錢。」
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實在難逃究責。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一火燒車! 宮廟貨車慘遭祝融剩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