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513、517大停電 監察院糾正台電「彈劾4人」
513、517度停電,監院糾正台電「彈劾4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針對2021年5月13日與5月17日停電,監察院今(5)日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因人為誤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所致,影響415餘萬戶;517停電事故則因下午單一機組故障,夜間因無太陽光電歸零,進而引發限電,影響約100萬戶,台電公司遭糾正,彈劾4名相關人員,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更多新聞: 學者、環團支持協和以氣換油 轟謝國樑成中南部公敵

監察委員說明,台電公司為執行興達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分4階段提升路北超高壓變電所之設備、線路容量,惟運維單位高屏供電區營運處(高屏供),於隔離開關3541形成「管制點」期間,未依規定標示、上鎖並關閉其操作電源。

監察委員表示,再加上綜合研究所受託完工竣驗,領班欲操作隔離開關3542,未依規定會同有關人員,轉動現場控制箱解鎖鑰匙,同時解鎖隔離開關3541(管制點)情況下,誤操作3541,致生三相接地故障,引發興達機組跳機等連鎖反應,而被迫於2021年5月13日實施六輪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影響約415萬戶。

517停電事故部分,監察委員說,2021年5月17日中午興達單一機組故障,雖於同日傍晚復電,然當晚仍因抽蓄電力用罄、太陽能發電歸零等因素,實施低頻卸載及一輪緊急分區限電,影響約100萬戶,違反單一機組故障不引起系統低頻電驛卸載(限電)之原則等情,均有違失,今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蕭自佑、葉宜津提案,糾正台電。

另,經監委調查,513停電事故屬人為疏失,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且用戶扣減金額達新台幣4億7000萬元,影響產業供電穩定。監院昨(4)日通過彈劾前台電公司高屏供營運處長吳清木、前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維護課長潘信志、前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經理楊宗霖、前台電綜合研究所電力設備試驗組長陳邁夫等4人,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更多新聞: 北海道遇6級大地震 她見當地1景象驚:好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