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分局強調,有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圖:資料照
中壢分局說明,少女在交友軟體上遭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網友誘騙,而傳送私密照片後反遭網友以私密照片要脅性交易,被少女母親發現後隨即報案,然因交友軟體難以反查,遂由少女佯裝答應性交易引誘犯嫌出面。
中壢分局進一步提到,因犯嫌樣貌僅少女知悉,警方全無該犯嫌相關資訊,為免發生其他意外,警方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隨即埋伏於見面地點周遭,然少女卻突然上車,為承辦員警始料未及,立刻跑步上前追趕欲攔下車輛,惟腳程不及隨即掉頭欲駕駛偵防車追緝,途中又發現目標車輛返回原約定地點,立即予以攔停查獲犯嫌並帶返勤務處所說明,過程中少女對車內發生之事均未提及,警方訊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及恐嚇等罪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強調,未來在策定查緝計畫時,將視約定處所之地形地物,搭配攔停警力,減少變數發生,避免脱控行為並兼顧保護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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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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