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間六點多天色還很亮。一輛停在路邊的自小客車左前輪部分冒出火勢。
中市消防南屯分隊長廖維封:「(車上有人嗎)員警是說,有一個人坐在路邊有燒燙傷狀況,我們試著要開啟車門,把這個引擎蓋打開,那車門是屬於上鎖的車內沒有人。」
救護人員先到場就發現人行道上有一名男子,全身大面積灼傷,傷勢嚴重要馬上送醫。隨後消防車組和人員到場滅火。
起火車輛車主:「我們沒在車上就車子停在這裡一天,我家人說有火燒車下來看是自己的車。」
這起火燒車不單純,因為發生的地點就在台中市南屯區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的大門口。火調人員在起火的車子附近找到一把捆起來燒過的樹枝,還有火柴棒,和一排腳印方向是往警察局門口而去。
而且警方又在附近的一部藍色轎車內發現疑似汽油桶,經過查證反而是灼傷男子的車子。
中市警南屯派出所所長廖雲傑:「後續當等該名男姓傷患傷勢穩定後,進一步了解釐清案情。」
而起火車輛的車主向警方表示自己沒有跟人結怨。整起案件警方表示還沒有取得附近監視器和男子因為百分之六十灼傷已經插管沒有辦法做筆錄的情形下不敢妄加猜疑,不過將持續調查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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