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能夠拒絕公司出勤的要求嗎?
颱風假目前並未《勞基法》之中,目前「颱風假」仍屬於因不可抗力而暫停工作,並無強制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休假」,若出勤路上不安全、可能危及性命,可行使「退避權」不出勤,雇主可以不支薪,但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Q2:正常出勤薪資如何計算算?
若當天是「工作日」就正常給薪,若是「休息日」則要依法給予加班費,以每小時工資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計算方式為「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Q3:公司宣布放颱風假,是否可以不計當日薪資?
勞動部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能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採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更不得強迫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Q4:雇主能否要求改為遠距居家上班?
工作性質有遠距上班可能者,颱風假是否調整為遠距上班,應由勞雇雙方在事前妥為約定,且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員工有上班就要照常給薪。
Q5:居住的縣市若停止上班,但公司所處縣市正常上班,可以選擇不出勤嗎?
若是「居住地」以及「上班途中會經過的區域」都停班,但「公司所在縣市」正常上班,勞工可以要求不到班。
Q6:正常出勤或居家上班可以申請補休嗎?
颱風假主要目的為保障員工出勤安全,均視為一般上班日,不另外補休。
Q7: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以要求休假嗎?
若當天因停止上課衍生照顧小孩的需求,可向公司申請家庭照顧假,公司不得拒絕但可不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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