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蛇紋襯衫,王陽明坐在駕駛座,興奮和大家開箱百萬名車,順便測試這輛車,可以跑多快。
藝人王陽明表示,「OKOK挺快的,現在開到60、70、80,抱歉囉我不應該開這麼快。」
嘴巴講說,不應該開快車,但卻踩著油門往前衝,把畫面放大看,時速更飄到92公里,但開車的地方,不是在高速公路,而是車流量極大的台北東區街頭,被眼尖網友抓包違規超速,因為市區道路限速最高只有50公里,照理規定,可以依法吊扣車牌,但最後警方,只對王陽明,開罰兩千元的超速罰單。
為了遏止超速,維護行車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已在6月30日實施,嚴重超速由原先超速60公里,降低到40公里,罰則最高提升至最高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只是當時王陽明是以試車車牌,在6月中旬超速,還不適用新法,加上車廠有向監理站申請,因此躲過扣牌處罰,但王陽明身為公眾人物,做了最壞示範,也提醒一般民眾,行駛路上,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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