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才剛起步,就看到前方一輛轎車,突然打了燈就立刻要往內切,嚇得直行的機車緊急剎車,就看到騎士繞過去之後氣得怒打這輛轎車。
機車騎士:「你到底在開什麼啦。」
其他民眾:「第一個畫面,好像紅線不能隨意停車吧,可是那個摩托車的脾氣也是很大,如果他這樣打下去,也會造成那個汽車毀損有毀損罪,第二個是他在轉彎的時候,都沒有注意到後面的來車。」
驚險路口畫面還不只一樁,另一段行車紀錄器,同樣是轎車說彎就彎,橫擋馬路中央,後方車輛險些就全部撞了上去,民眾網路貼上這些經歷,還說"方向燈與後照鏡不是選配",更說不是打了方向燈就是無敵星星,要轉就轉,提醒駕駛要多留意路上其他車輛。
其他民眾:「現在在外面不管是騎摩托車或是開車,打方向燈應該要提早讓後面的人知道,後面的人才不會這樣措手不及。」
屏東警屏東分局民生所副所長林俊賢:「汽機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
只是像這樣說轉就轉的駕駛行為,警方就說這已經涉嫌違反相關規定,更將加強執法取締,要維護民眾的用路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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