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認了汐止老家違建 黃國昌喊不捨宣布:全棟拆除
黃國昌稍早表示要把汐止老家的違建整棟拆除。(合成圖/翻攝自張錦豪官方臉書)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針對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汐止老家越界占用國有地、既存違建等相關爭議,黃國昌今(13)日於臉書發文指出,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但他就是要處理。因此,和家人討論後,「他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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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稍早發文表示,7月14日,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的放話,他第一次知道,原來爸媽30多年蓋的老家,竟然有越界到國有地的狀況。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在他的名下,那就負起責任,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因此,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的通知後,當天就繳納使用補償金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然而,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他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

黃國昌提到,在此同時,他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儘速前來指界,並在8月21日由公務員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他自己找了工班開始進場拆除。在8月31日拆除完成後,上週五(8日)下午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三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

黃國昌也說,除要謝謝辛苦的工班,也感謝到場指界勘查的基層公務員,讓您們辛苦了。公務員秉持自己的職責與專業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石。越界的部分完成拆除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

黃國昌指出,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老家後面有一部分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之外,他並未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行政處分。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依法行政。

黃國昌強調,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他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他不希望這個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造成孩子們日後可能的困擾。

黃國昌坦言,由於老家屋齡真的蠻久了,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和家人討論後,他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黃國昌說,身為人子,這段期間看到老爸老媽的擔心害怕,令他深感愧疚。現在最大的期盼,是希望在拆除完畢後,能讓他們倆位安心,歸於平靜。「老家將要拆了,看著牆壁上孩子們的塗鴉,有些回憶確實讓人捨不得。但他相信,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即使換了個地方,家依舊是最溫暖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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