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認定涉聯合行為開罰 中華電信研議行政救濟
(圖/中華電信)

公平會針對台灣大哥大、中華電信在2018年的聯合行為合計開罰新台幣7600萬元,中華電回應,本案距今近5年,主管機關恐未能充分釐清,待收處分書後,將研議行政救濟;台灣大也表示,收到函文後將研究應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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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台灣大(3045)哥大及中華電(2412)信聯合在2018年10月,針對特定方案停止贈送「網內語音免費」、「前6個月每月666元通話費」等優惠,對電信市場影響大,開罰中華電4000萬元、台灣大3600萬元。

中華電說明,中華電以提供合理資費,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尊重市場公平交易機制為服務宗旨,任何資費方案的制定或調整均係基於公司營運規劃考量,依營運狀況,實無從事聯合行為的動機與必要性。

中華電也表示,本案所涉資費方案實施時點,距今將近5年之久,已有相當資訊落差,主管機關恐未能充分釐清及確認相關事實,致為不利於中華電判斷,尚非衡平、深感遺憾,待收到行政處分書後,將行研議相關行政救濟措施,以維護公司權益。

台灣大也說明,對公平委員會的決議深感遺憾,將在收到相關函文之後,研究後續應對事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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