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金貴含冤入獄2519日 法院判賠「這金額」
今年1月11日,林金貴獲判無罪確定。(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2007年5月9日,高雄鳳山發生一起計程車司機遭槍殺命案;同年10月10日,男子林金貴被逮捕,並遭指控為兇手,處無期徒刑;經過多年司法纏訟,今(2023)年1月11日,林金貴無罪確定;8月底法院認定林金貴無辜遭關押2,519天,判決國賠1,259萬5千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吳釗燮接受美媒專訪 籲世界「嚇阻中國進一步擴張!」

遲來正義!2007年5月9日晚間,高雄鳳山一名王姓計程車司機,遭到槍擊身亡;5個月後,男子林金貴遭指控為開槍兇手。即使當初計程車上並未採集到林金貴毛髮與指紋,且林金貴也通過測謊,在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仍被判處無期徒刑。

經過十餘年漫長歲月的訴訟,今(202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林金貴無罪確定;之後林金貴提出冤獄賠償,案件經審理後,8月底高雄高分院判決,應賠償林金貴1,259萬5千元。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林金貴遭到錯誤起訴、判決無期徒刑,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達2,519日,整起冤獄不僅令他喪失人身自由、青壯歲月以及家人相處時光,甚至侵害其身心健康,並因此失去獨立生存的能力;因此以每天5,000元作為代價,判決應賠償林金貴近1,2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新聞: 快新聞/駐瑞典代表谷瑞生投書媒體 籲聯合國接納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