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高額保單節稅時有所聞,而且作為資產移轉可以免稅,因此不少大戶都會採用,但現在這招行不通了!
有一位欠稅人,因為出售土地,獲得巨額價款,並陸續贈與家人,但卻沒有按規定繳納贈與稅,被國稅局核定補稅並處罰鍰,但是在強制執行名下財產後,還有大筆欠稅,國稅局一查才知道,原來他把鉅款,拿去一次繳清保費,已經將現金轉換成保單來避稅,因此國稅局向法院提出申請,經最高法院作出裁定,認為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可做為執行標的,成功將這份保險解約,追回4600萬元。
過去把保險當成避稅工具的大戶得留意了,這宗案例成功後,未來保單避稅的空間恐被限縮,不過一般民眾認為租稅公平更重要。
在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後,各國稅局都將檢視,相關重大欠稅案件,查看是否有強制執行的保單,因此納稅人可別心存僥倖,下次收到繳款單,還是儘速繳納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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