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多元工具促減碳 氣候署加速推動「碳定價」
2050年淨零排放定為台灣長期減量目標,氣候署表示,明年起將啟動碳費徵收機制。(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灣為加速淨零轉型進程及落實永續發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表示,明年起,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若達指定實質減量目標者將可申請優惠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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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今(2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今年2月15日公布實施,其中以碳費徵收機制為主,鼓勵納管事業自主減量,達成指定實質減量目標者將適用優惠費率,加大加快事業減量,並搭配自願減量核發減量額度機制,將減量誘因擴及更多對象,以多元工具促進台灣整體實質減碳。

氣候署指出,台灣溫室氣體排放結構以電力及製造業為主,氣候法納管應盤查登錄排放量的事業,包括:電力、鋼鐵、水泥、造紙、石化、煉油等涉及民生傳統產業及光電半導體產業等,排放量占台灣整體排放量近8成;而碳費徵收是為達成國家各階段減量目標,並依排放量徵收,徵收對象規劃以前述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主。

氣候署表示,明年起,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就時程上並無延後;另事業必須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能實質減少排放量達指定減量目標者,才能申請核定優惠費率,若屆時未能達到者則須補繳。

氣象署說,為利用多元機制引導企業加大加速減量,預計今年底提出相關子法草案,徵收費率將於明年第1季提交審議會討論後,由環境部核定公告。

氣候署強調,碳費徵收制度設計是搭配多元工具,包括:透過溫室氣體盤查查驗登錄明確掌握排放量、建立排放標竿供事業依循、推動自願減量交易將減量誘因擴及更多對象等,現階段已經陸續預告相關子法並召開公聽研商會,為啟動碳費徵收機制做準備。

此外,氣候署指出,利用碳交易手段來抵減是最後手段,有關民間團體提出環境部把絕大部分心力放在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制度上,實屬誤解。

氣候署呼籲,2050年淨零排放定為台灣長期減量目標,考量台灣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源多為民生相關產業,為落實氣候正義,需要各級政府與全體國民、事業、團體共同努力推動,踐行生活及消費型態之綠色行動,共同邁向淨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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