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消防員喊話組工會 范雲籲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
民進黨立委范雲呼籲,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圖/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屏東科技園區「明揚國際」高爾夫球具工廠22日晚間發生連續爆炸,造成9人死亡,民進黨立委范雲認為,目前《公務人員協會法》仍有4個關鍵問題,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才是最根本能保障消防員權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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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7)日臉書表示,她認為消防員職場安全,應從對等協商開始。在事故發生後,行政院已表示將盡速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朝擴大並強化公務人員結社權與協商權的方向研擬,「這是消防員勞動權益改革很重要的一步」。

范雲指出,在翻遍整部《公務人員協會法》後,她認為仍有4個關鍵問題。第一,協商事項極度限縮,難以實質爭取勞權保障。范雲說明,雖然公務人員能組協會、提出協商,但協商事項僅限辦公環境改善、行政管理,更將警政消防事項明定為不得協商事項,完全無法協助消防人員當前最關鍵的勞動安全問題。

范雲說明,第二,缺乏爭議權的保障,無法促使機關平等協商。目前協會法給了公務人員殘缺不全的協商權利,卻沒有給予相對應的「武器」;缺乏爭議權的保障,即使成立協會,也無法給予公務員協會平等協商的實質壓力。

第三,范雲指出,機關秋後算帳卻沒有罰則,僅淪為宣示效果。雖然協會法中雖有提及,機關不得因公務員參與協會合法行為而給予不利處份,卻不像《工會法》有明定罰則,只淪為宣示效果,讓公務員面臨可能被秋後算帳的恐懼中。

范雲說,第四則是協會成立人數門檻遠高於工會法,難如登天。協會法中明定,協會要成立,要有800人、或機關預算員額五分之一以上成員參與;然而,對照《工會法》只要30人就可成立工會,企業和產業工會的組織率卻也只有極低的8%,就可知道協會法的人數門檻有多高、要成功組成有多難。

因此,范雲主張,修改《工會法》,教師組工會的權利便是直接寫入《工會法》中。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才是最根本保障消防員權益的方式。

范雲補充,在研擬修法的過程中,要納入基層消防員的聲音,這樣的修法才能對症下藥、補上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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