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半年 電子菸違規最多逾2000件
今年3月《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新增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等禁菸場所。(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今年3月《菸害防制法》修法上路,全面禁止包含電子菸在內的各類菸品製造、販賣等,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截至8月30日,疑似違法案件總計2413件,其中以電子菸2096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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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國健署指出,《菸害防制法》修法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外,公告指定的菸品(含加熱式菸品),需經審查核定通過後,才可以製造、輸入、販售。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產品。

國健署表示,經中央與地方加強違法產品廣告、販賣等監測、稽查、嚴格執法,截至8月30日,合計監測或稽查1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計2413件,其中以電子菸2096件最多,其次依序為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237件,裁罰金額1647萬元。

國健署指出,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重點對象,包括: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臺及網路社團等。其中網路平台部分,國健署提供網路監測關鍵字協助平台業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統計資料顯示,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業者透過自主查核下架機制,在半年努力下,疑似違法案件明顯減少,但仍有部分平台業者,如:Facebook、Instagram、露天拍賣等,仍持續發現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國健署將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國健署表示,依世界衛生組織(WHO)研究結果指出,青少年及年輕族群暴露於外界吸菸行為及來自網路等媒體的菸品訊息,是嘗試或導致吸菸的主要危險因子之一。

國健署呼籲,為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健康,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並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期望透過多項管制策略保護下一代,避免青少年落入菸商行銷圈套,也呼籲媒體、網路平台業者共同善盡查核責任,以避免孩童、青少年接觸菸(煙)品,共同守護孩子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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