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教產公會理事長陳源豐昨天到縣議會陳情表示,目前得知花崗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明義國小等教職員辦公室,夏日使用冷氣機,電費須由教職員使用冷氣卡儲值並自行分攤支付。他認為教師是廣義的公務員,為什麼在學校教書或工作,冷氣的費用竟然要教職員分擔。
教職員辦公室需插冷氣卡才能使用冷氣設備。(圖/民視新聞)陳源豐表示,這幾年教師地位大不如前,雖然去年開始行政院專款補助班班有冷氣,不過這個政策到了各縣市大不相同,除了花蓮縣,還有屏東縣、雲林縣、桃園市、新竹縣都有得知教師需分擔冷氣費的情況。
各縣市教師使用冷氣付費情形。(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提供)此外,陳源豐也提到自己1999年進入學校服務,辦公室桌椅已經25年沒有換過,他表示「教師節有個卑微的希望,我們花蓮縣的老師,可不可以像花蓮縣的神明一樣被一樣善待?這就是給老師們教師節最好的禮物。」
花縣教師會總幹事楊金龍則表示,自己原本在國小擔任總務主任,他的學校沒有要求教師要幫忙繳費過,從來沒想過會有教師需要幫忙支付辦公室冷氣這樣的事情。他同樣認為教師同樣是縣府員工,是廣義公務員,還要付電費非常不合理。
對面教師的陳情,花縣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長鄒逢益出面澄清,其實縣政府每年都有編列水電費,另外中央則是補助班班有冷氣的電費,編列在各學校內做總體運用。目前調查幾乎所有學校都有節電機制,每年結算也大多都有結餘款,會建議學校針對老師使用冷氣去做總體核算評估,讓老師在辦公場域原則上儘可能不要收費。
鄒逢益表示,教育處承諾後續還會瞭解,會加強與校方溝通水電經費標準要明訂清楚,並且達成校內共識。
花縣府教育處教育設施科長鄒逢益。(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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