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間林秉樞被控在交往期間對高嘉瑜施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林秉樞行為觸犯多項罪名,包含妨害秘密罪判4月徒刑、妨害名譽罪6月徒刑、傷害罪8月徒刑、妨害電腦使用罪5月徒刑、強制罪6月徒刑、恐嚇罪4月徒刑及偽造文書罪有7罪,共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高院7月二審宣判駁回林秉樞上訴,但部分罪名可以上訴。
林秉樞於2021年12月1日法院裁定收押,經過多次延長羈押,2022年7月15日,林秉樞成功以80萬交保停止羈押,限制居住及出境,所以扣除林秉樞之前被羈押的226天,所以原本預期他只要再服刑14天,就可以出獄。
不過,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發現,林秉樞過去曾因恐嚇前女友而被判處緩刑,目前正在緩刑期間,緩刑已經獲得法院批准撤銷,所以林秉樞可能不只坐牢14天,但具體的天數還需要等待檢方進一步的說明。林秉樞今早上8時許也到新北檢報到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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