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2015年被控向好友借了280萬,卻以妹妹名義簽本票,一審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二審逆轉無罪,更二審判處3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審理後,採信更二審有罪見解,陳盈潔被判處3年2月徒刑定讞,必須坐牢,陳盈潔也於8月23日入獄服刑。
桃園女子監獄說明,陳盈潔於執行期間,因多重慢性疾病及失智等病史,由該監配置看護協助照護,期間並安排在監內就醫、戒護外醫,平日依照醫囑服藥。
桃園女子監獄指出,陳盈潔10月8日因病情變化,由該監戒護外醫後參酌醫院病歷摘要及診斷,並綜合評估病況、疾病治療計畫、生活自理及親友照顧能力後,認以陳盈潔病情確實符合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1項及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5款等規定,爰准予陳員保外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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