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人員(107.12):「該船未載運貨物機艙有進水情形。」
2018年12月台灣籍「巨龍號」貨輪擱淺在屏東滿州鄉溪仔口外海擱淺,當時船艙進水,船上7人緊急棄船獲救,但傾斜的貨輪卻直到隔年7月才移除船體。重達290噸大船把海底珊瑚壓爛,受損面積約377平方公尺。墾管處認為船長有過失,提出求償。
其實墾管處一開始是先告船公司,依國際上珊瑚損害案例標準,算出賠償金額579萬元。但法院卻按照「海商法」規定賠償金額上限,僅判決船公司賠65萬多,墾管處無法接受,提出上訴,同時再加告船長。船長案獲賠金額比船公司還要高,也算是一次勝利。但無論再多的賠償金,也無法讓受損的珊瑚回到從前。
更多新聞: 美國「純金之聲」來台獻聲國慶 這演出方式驚艷網友:他們的鐵肺夠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