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受刑人可在監投票 李進勇回應了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監獄也可投票!台北監獄1名林姓受刑人申請明年總統大選時能在監投票,中選會與桃園市選委會在第一時間都回絕,林姓男子提告爭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10月12日)裁定,這件行政訴訟確定前,桃園市選委會要在明年(2024年)總統大選當天,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提供林姓受刑人行使投票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對此直言,執行上有困難,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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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假處分裁定,還有待商確之處,我們已經決定提起抗告,尋求救濟,我們《選罷法》沒有類似外國不在籍投票,或是缺席投票制度,很多在國外大家看到的,包括通訊投票,代理人投票移轉投票等等,甚至於電子投票,這些辦法在國內法律並沒有法源,因此沒辦法採用。」

法院裁定受刑人可在監投票 李進勇回應了

李進勇認為還有待商確之處,依法要提起抗告。李進勇也直言,《選罷法》沒有不在籍投票法源,但如果在監受刑人回到戶籍所在地投票,以現在戒護人力不足,事實上根本不可能。

法院裁定受刑人可在監投票 李進勇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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