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國民黨縣議員有「貪汙免刑」前科 台中高分院判當選無效確定
國民黨彰化縣議員當選無效確定。(圖/翻攝自洪本城議員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有貪汙罪前科的國民黨彰化縣議員洪本成,去(2022)年九合一大選被中選會認定參選資格不符,他聲請假處分並成功勝選,經對手提告,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但洪本成認為當初他有獲得法院判決免刑,應有當選資格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17)日裁定指出,免刑判決不等於無罪判決,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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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指出,洪本成在去年11月26日當選第20屆彰化縣第5選區議員,選區包含溪湖鎮、埔鹽鄉及埔心鎮。不過洪本成於1999、2000年間擔任溪湖鎮民代表會副主席期間,因私下洩漏招標底價並配合圍標廠商,使特定廠商得標再索取工程回扣,2003年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確定。不過,由於洪本成當時在偵查階段就認罪,也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因此獲判免刑不必入監。

開庭審理時,洪本成向二審法官指出,修正前的選罷法規定「判刑確定」,應該是指「有期徒刑判決」,但他明明是獲得「免刑判決」,因此不算選罷法規定的「判刑確定」,主張當選有效。

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時至今日選罷法已做出修正,立法理由中也提到「貫徹清廉」本旨,即使最後獲得免刑判決,還是屬於有罪確定無疑,此為理所當然。合議庭最後認為洪本成上訴並無理由,因此駁回,不得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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