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方在文中路口,架設三角錐,週二(10月17日)晚間,實施臨檢勤務,卻發現這輛車,飄出濃濃酒味。
男子卻矢口否認自己有喝酒,遭警方要求路邊停車,再吹一次。
第2次酒測,驗出酒測值0.3毫克,還是超標,眼看賴不掉,男子才坦言自己前一天晚上,與朋友飲酒狂歡到清晨6點多,為避免酒駕,先在朋友家休息15個小時才上路,沒想到還是超標。
大樹所副所長 陳建發:「警方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盤查一輛自小客車時,員警聞到駕駛身上有酒味,但他表示今天並未飲酒,經施測為0.30(毫克),已經超過標準值,全案依法移請偵辦。」
天氣轉涼、許多民眾晚上會揪朋友聚餐,警方呼籲像是薑母鴨、羊肉爐,都可能會有酒精成分,民眾有行車需求,務必尋找代駕,或改搭計程車,否則酒駕上路,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2年等,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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