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吳季穎涉打假球 立院通過提案:體育署2個月內提「防賭政策」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籃壇被爆出SBL球星吳季穎涉嫌打假球,檢方複訊後以涉嫌違反《賭博》、《詐欺》及《運彩條例》3罪諭令25萬交保,同時限制住居。籃協今昨天宣布,所屬的三個聯盟(T1、PLG、SBL)與球隊,不得錄用吳季穎,形同將吳季穎逐出台灣籃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9)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體育署2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之運動聯賽防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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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陳培瑜今天提案,鑒於國內運動聯賽有傳出打假球問題,綜觀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發展,首重於建立球迷對於賽事的信任,中職6次假球對於國內職棒運動發展造成的衝擊迄今依然尚未弭平,盤點現行體育署過往針對相關防賭假球工作,仍停留在2009年職棒假球案後「振興棒球運動專案小組」之防賭平台規劃,未能有面向棒球以外項目的積極規劃。

陳培瑜提案指出,更為完善相關職業與業餘運動業之防賭機制,厚植運動產業之免疫能力,請體育署於1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之運動聯賽防賭政策,如支持並推廣現行的球員防賭基金制度、或參考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之條文設計,以符合比例原則概念,針對意圖染指相關賽事的不法份子進行加重處分之設計,以維我國運動產業發展之健全,並維護國人對於相關賽事之信心。連署人包括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民進黨立委范雲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

陳培瑜表示,最近有疑似打假球事件,希望教育部對此定調跟宣示,事件還沒司法確定,但籃協昨天已經處分,相信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認同不是把製造問題的人解決就沒事,體育署對相關政策工作應該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陳培瑜說,希望看到更多做法,包括單項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的比例原則以及救濟管道,過去職棒也發生無辜被捲入的情勢,應該有更多細緻的討論跟處理。

陳培瑜強調,體育賽事假球簽賭事情時有所聞,其實有很多不是運彩投注標的,但出現問題都會造成球迷失去信心,體育署要有更積極的宣示跟態度。

潘文忠指出,提案內容體育署應該著力,只是希望有周延政策,1個月提出修正為2個月,讓體育署有比較充分研擬時間。臨時提案以體育署於2個月內提出更為積極之運動聯賽防賭政策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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