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選會:總統副總統連署書應依規定提出 郵寄、快遞不予受理
中選會今表示,總統副總統連署書應依規定提出,若以郵寄、快遞方式將不予受理。圖為郭台銘、賴佩霞日前赴中選會遞交連署登記申請書。(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中選會今(23)日表示,各直轄市、縣市選委會從9月19日到11月2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被連署人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向地方選委會提出連署書件;若未依規定辦理,或以郵寄、快遞等方式寄交者,將不予受理。

更多新聞: 快新聞/屏東力挺徐富癸、鍾佳濱 賴清德:此次立委選舉牽涉台灣前途

中選會今發布新聞稿說明,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規定,中選會受理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申請後,即應依該條規定函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於連署期間內,受理被連署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被連署人應於提出連署書件之期間內,親自或委託其代理人,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及切結書,並附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中選會指出,同辦法第6條第3項也規定,被連署人委託代理人提出連署書件者,並應檢附被連署人聯名出具之委託書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國民身分證正本驗後當面發還。

中選會表示,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自2023年9月19日至11月2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書件,被連署人應於上開期間內,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檢附被連署人聯名出具之委託書及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書件。如未依上開規定辦理,或以郵寄、快遞等方式寄交者,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自不予受理。

更多新聞: 3個月4度南下屏東輔選 賴清德:蔡總統故鄉盼力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