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車行駛450公尺逾8分鐘 遭判一年徒刑

民視新聞/陳仕承、林進龍 台中報導

今年(2023年)3月間,台中市南區,1名陳姓男子,因為車輛故障,竟以倒車方式開回家,儘管員警獲報到場制止,他仍一路倒車行駛;現在判決出爐,法官認為,男子市區倒車450公尺,長達逾8分鐘,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判他1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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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沿路倒退嚕,警車緊跟在旁,鳴笛提醒駕駛,要求停車。

駕駛拒絕,員警攔檢,執意把車尾當車頭,持續以倒車方式前進,一路開回家,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現在一審判決出爐。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車尾向前即倒車方式,來危險駕駛,時間長達8分2秒,距離長達450公尺以上,犯後否認犯行態度欠佳,本院合議庭法官,經過評議之後,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

男子倒車行駛450公尺逾8分鐘 遭判一年徒刑
事情發生在,今年(2023年)3月,65歲陳姓男子,因為車輛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竟以倒退檔位駕車,開了至少450公尺,時間長達八8鐘,男子還向法官強調,自己很小心開車,不認罪且犯後態度不佳,遭法官以「他法」致生公眾危險罪,判1年徒刑,仍可上訴。
男子倒車行駛450公尺逾8分鐘 遭判一年徒刑
​​​​​​​​民眾:「如果要遏止這種行為的話,那關一定是有用的,450公尺倒車的話我覺得,民眾,判一年我覺得會太多了。」

民眾:「真的蠻危險的,但是應該可以易科罰金吧。」

車輛故障,男子貪圖方便,倒車上路,如今恐怕得面臨1年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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