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加州律師申請「川普太小」作商標印T恤 掀美最高法院法律戰
美國前總統川普。(圖/達志影像提供)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美國加州一名律師2018年申請將「川普太小」(Trump Too Small)作為商標印在T恤用來嘲諷美國前總統川普,沒想到近來演變成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律攻防的中心,關於探討商標法與言論自由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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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路透社》報導,2018年加州律師艾斯特(Steve Elster) 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川普太小」作為商標,卻遭到該局否決;不過後續法院判商標局敗訴,也讓商標局不服提出上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定於11月1日開庭審理。

美國商標法保護能商品來源的文字或符號,例如品牌名稱、標誌和廣告口號等。

艾爾斯特提出申請時,川普仍是美國總統,商標局根據一項1946年法律拒絕了該申請。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後來推翻了這項決定。

本案的攻防爭點在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批評公眾人物的言論自由保障,是否凌駕於商標局對川普個人權益受損的擔憂考量?

商標局試圖說服法官支持1946年的聯邦法律,該法律禁止在當事人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帶有「個人姓名的商標」。拜登政府的立場較偏向保護川普,讓個人姓名不被商業盜用,至於川普本人並未參與此案。

律師艾斯特則認為,若最後商標局獲得勝訴,恐會讓政治人物得以掌握對於不利言論的控制權。

另一方面,商標局表示,若讓像艾斯特這樣申請的商標通過,反而會讓特定人士可以主張對於某些字詞的合法所有權,來進一步限制其他人在政治議題上的言論自由。

商標局表示,該法律旨在防止一個人的名字被「利用來獲取他人的商業利益」,並被用來抵制具有積極含義的詞彙比如「更好與拜登」、「我支持川普」和其他中性商標。

艾斯特之所以會申請在T恤上使用「川普太小」商標,其靈感是來自川普與聯邦參議員盧比歐2016年3月在共和黨總統初選中的一場辯論。

川普當時透過稱呼盧比歐為「小馬可」來試圖詆毀他。盧比歐後來在維吉尼亞州的一次競選集會上回批川普「手小得不成比例」,川普於是在辯論會上為自己手的大小辯護。

你「看那雙手,手小嗎?」川普問道。「如果它們很小,其他東西也一定很小。我向你保證,沒有問題。我保證。」

艾斯特告訴最高法院,他的商標是使用雙重含義來批評川普,同時表達他對「川普整體執政方式的渺小」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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