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透過新聞稿指出,日前偵辦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連署行賄案件,昨(2)日再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李姓被告及相關證人,訊後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姓被告獲准。
針對高雄李姓黨員涉幫買郭台銘連署一事,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表示,中央黨部早已三申五令要求黨員不應涉入他黨連署等選舉事務。
張志豪強調,「我們的態度非常清楚一致,黨員個人行為如有違失觸法,應接受法律制裁,若黨員違反黨章黨綱及本黨相關規定,一樣貫徹黨紀、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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