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分享,有些餐廳被留下負評後,會揚言要告顧客妨礙名譽,她表示這種情形下當然可以提告,因為憲法保障了人民的訴訟權,但提告會不會勝訴,她則直言「很難成」,因為東西好吃不好吃、美或醜,都是個人的主觀意見,也是在憲法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範疇裡面,因此只要未涉及公然侮辱,她認為都不太會有什麼問題。
陳沂強調美醜、好不好吃是個人主觀意見,也在憲法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範疇裡面。(圖/翻攝「陳沂」YouTube)此外,她提到自己每次如果要告一個人,她都會律師們討論要不要提告,因為她認為公眾人物告人,最危險的一件事情就是「法院認證」,並分析「如果說我今天有告成,那OK,訴訟沒有百分百的,所以如果我沒告成的話,我不就法院認證了,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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