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明揚大火累計逾1.8億善款 縣府:殉職勇消每人將發放521萬
屏東縣府今(9)日宣布將發放6位罹難者家屬每位210萬元、4位勇消每位發放521萬元。 (圖/屏東縣府提供)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明揚高爾夫球工廠今(2023)年9月22日發生大爆炸,造成10死、其中4名勇消殉職慘劇。屏東縣政府今(9)日表示,「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總計達1億8806萬餘元,將先撥付6位罹難者家屬每位210萬元、4位勇消每位發放521萬元,儘速協助善款撥至家屬指定帳戶。累計逾1.8億元的善款中,有4494萬餘元指定用於警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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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府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運用計畫,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9日召開第2次臨時會,該專案捐款總計達1億8806萬8945元,決議將先依捐款指定用途先行撥付,6位罹難者家屬每位210萬元,4位罹難消防員每位發放521萬元,縣府社會處將儘速協助善款撥至家屬指定帳戶。

屏東縣府表示,社會救助專戶「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自9月23日開設至10月22日止,捐款筆數超過1萬1千筆,捐款累計1億8806萬8945元,其中指定用於警消人員善款為新台幣4944萬9228元。

縣府說明,因有關指定罹難者扶助金捐款金額明確,會中決議將依指定用途先行撥付;本次事件指定10位罹難者捐款計2,100萬元,每位計210萬元;另指定4位罹難消防人員捐款計1244萬元,每位計311萬元,加上前述210萬,罹難消防人員合計每位521萬元。

為照顧整體家庭成員,縣府表示,罹難者扶助金發放方式也討論決議發放順位,第一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兄弟姊妹,第三順位:祖父母、孫子女,並依順位人數均分撥付。

屏東縣府補充,專案其他款項金額則將運用於罹難者家屬扶助金、傷者扶助金、罹難者子女及嚴重外傷者子女教育資助金等項目。其中經縣府社工調查,為保障10名罹難者子女的教育費用,委員會同意於「屏東縣政府辦理『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運用計畫」運用基準納入教育補助費用,另參採國內過去重大災害事件皆有提供子女教育資助,並以信託方式辦理,決議由教育處先行估算涉及就學期間各階段相關學雜費用等經費需求,於下次會議提報並評估是否辦理。

至於明揚大火109位傷者部分,社會救助金專戶委員會已於第1次臨時會決議採外傷嚴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為認定標準,截至11月8日,在社福中心協助下已收回個案及家屬計32份,並持續進行中,專戶委員會盼ISS診斷證明書能於11月底前完成收集,以利扶助金盡快撥付。

另在傷者傷病程度認定方面,傷者受到燒燙傷、吸入性燒灼以及創傷壓力症候群等症狀,在外傷嚴重度分數(ISS)偏輕傷,將影響扶助金請領金額,為此,大會也責由縣府衛生局就原先標準認定並徵詢專業醫師,協助評估於現行之ISS分數上針對吸入性嗆傷或燒燙傷部分,增加比重或加權,並於下次會議提方案供委員會討論決議,以利後續扶助金額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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