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地下停車場的車道上,寫著大大的"消防駐地外車禁入"字樣。但傳出有消防員,租用車位,為自已的電車充電。民視記者莊立誠表示,這兩名消防員,在分隊裡租用兩個停車格,卻輪流停四輛電車,還帶著充電裝置到裡面竊電新北市兩名消防員,花費1個月600元,在大隊地下室,承租兩個停車位,自帶轉接頭,輪流幫四台電車充電。充飽電後,再私下出租電車給民眾,藉此賺取外快,根據行情,一部車一天至少三千塊起跳。
汽車達人林韋翰表示,電車要7個小時左右才能充滿,如果以一般停車場的收費,大概2到3百元,一般公用停車場它會有充電,它會額外收費,大概2到3百塊。1個月只花600元,利用公家電,就能賺取大把鈔票,甚至連民眾取車,都是自行到消防局地下室開走,大膽行徑,遭到檢舉,不過當事人一開始還辯稱,有繳停車費,並不算竊電。政風室介入調查後,認為檢舉屬實,隨即將2名隊員,移送新北地檢。
新北市2名消防員,租用隊上停車格,違法充電還營利。(圖/民視新聞)兩名消防員利用職務之便,開啟斜槓人生賺外快,卻讓全民埋單,實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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